学习两法 勇担责任
发布日期:2021-06-22 09:00:26   作者:大同中学   

521日中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贺卫、检察官袁雪娣在我校演讲厅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讲座,主题为“网络、校园与社会中的青少年责任”。

讲座伊始,贺检察长通过我国的疫情防控,带我们走近热爱生命、自主自律、诚信互助、亲情关爱、公平法治的理念,展现作为青少年的责任担当。

贺检察长从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率的数据出发,告诉同学们6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增设“网络保护”这一章。他通过三个真实生动的案例,讲解了关于网络安全的法律知识,也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与措施。网络打赏的处理分为三个年龄段,即8岁以下、8岁至16岁与16岁以上,每个年龄段的处理方式不同。在用互联网时,应选择与年龄相适应的方式参与网络活动,有尺有度。而对于网络追星,应关注现象背后的行为风险,谨慎对待金钱交易,不轻易散布未证实的信息,保持自己思想独立。在网络性侵方面,袁检察官强调了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同学们不仅要保护自己的信息,更不能泄露身边同学的信息。网络安全,重在自我控制、自我辨别与互相保护。

校园安全部分,贺检察长阐释了学生欺凌的定义并分析了危害。他指出,这种现象与城市环境无关,学生间的嬉笑打闹可能演变为欺凌,更因为施害者、受害者和旁观者三方的沉默隐瞒而滋长。“如果不及时制止施害者,今天的旁观者也会成为明天的受害者。”同学们要区分嬉笑玩闹与违法违规的界限,敢于说“不”,做一个热心正义的人,及时制止欺凌行为并告知身边的家人与老师。

最后贺检察长就什么是青少年的社会责任这一问题作出了回答,青少年应勇于担当、无私关爱、乐于助人,“小小年纪”也可以有“大作为”。他说:“一滴水很小,但是它能折射出整个太阳的光芒。如果每个人都有责任担当,这个世界一定会越来越美好。”青少年学习法律的目的在于远离犯罪、自我保护,更重要的是学习法治精神、 培养良好品行、提升责任担当意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随着同学们接近成年,法律给予的权利与保护就会越来越少,而所要承担的责任则会越来越多,也意味着大家已经走向了成熟。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青少年要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从规范自己的言行做起,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做懂法、守法的好少年,为我国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贡献。

撰稿:何子仪

摄像:雷逸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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