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实验室药品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13-09-08 12:00:00   作者:   

 

1.所有化学药品按化学性质分类存放,并经常检查保证药品的安全使用。
2. 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药品放入保险柜,并双人双锁,药品取用必须两人同时在场,至药品使用完毕归还保险柜。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药品使用限量登记,用后及时收还记帐,残渣及时处理。
3. 第2条以外的其他药品全部登记入帐,记录库存量.每次使用原因.用量及存放位置,用后及时收还记帐,残渣及时处理。
4. 教师演示实验必须当天使用,当天归还实验室,易燃.易爆.剧毒的演示实验必须在实验室进行。
5. 演示实验使用用品必须教师亲自领取和归还,谁借谁负责,保证实验用品的安全使用,禁止由学生单独领取和归还实验用品。
6. 实验室药品非教学目的任何人不得借用,禁止任何人索要实验室药品。
7. 存放药品的实验室如实验员因事离开,必须及时锁门。
8. 实验室煤气平时总闸和各实验桌上的分闸均处于关闭状态,如有课程需使用煤气则上课前开通总闸,下课即关闭。
9. 实验室备有3%~5%碳酸氢钠溶液和硼酸溶液,以备浓硝酸.浓盐酸或碱液不慎沾到皮肤上,应急处理。
10. 实验室内必须有消防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11. 下班前应检查各实验室的水.电.煤气.门.窗,打开110报警装置,并作好相应记录,保证实验室安全。
12. 药品采购清单应标明剧毒和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易制毒情况,便于采购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13. 所购药品应仔细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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