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上海市大同中学管弦乐团被批准为上海市学生艺术团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体〔2012〕20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学生艺术团
交响乐、管乐、弦乐新建组团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教育局:
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建团以来,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团方向,经过多年努力,各分团队均具备较高的艺术水准,每年创编、排练和演出一批高质量的新作品,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任务,参加教育部、市教委组织的各级各类展赛,参与国内外文化交流活动,并下基层学校为师生巡演,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上海市艺术教育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基础建设工作,促进学生艺术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健全优胜劣汰的运行机制,提升学生艺术团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整合上海市学生艺术团的优质资源,为更多具有艺术特长的青少年学生提供展示交流、实践发展的平台,2011年1月,全市组织实施了“上海市学生艺术团管乐、弦乐、交响乐团新建组团(试点)”申报与现场测试工作。通过一年的积极筹建,各新建团队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团队的业务水平有了较显著的提升。2012年3月17日,全市组织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交响乐、管乐、弦乐新建团组(筹)转正考核,经过评审,批准成立上海市学生艺术团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管弦乐团、上海市进才实验中学管弦乐团、上海市大同中学管弦乐团、复旦附中管乐团、上海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管乐团、上海市民办新华初级中学管乐团、上海市高境一中管乐团、上海市格致中学弦乐团、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弦乐团,特批成立上海市共康中学藏族学生管乐团。
希望各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加强管理,高标准、严要求,督促新建团队和原有团队坚持正确的办团方向,努力树一流团风,创一流水准,建一流团队,更好地为基层学校和广大师生服务。为贯彻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整体推进素质教育,加强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品牌创建工作,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教育 学生 艺术 名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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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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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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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