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 招生要求
符合2011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在本校招生区县范围内的本市应届初中在校的推荐生。
2. 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并有意向报考我校的学生,于5月14日9:00 — 16日16:00 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按要求填报我校。
(2)选拔办法
①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方案规定的政策和程序操作。
② 学校根据面试结果,综合初中学校的推荐意见和综合素质评定情况,择优预录取。
③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1) 初三阶段被评为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
2) 学科特长明显、成绩优秀;
3)艺术方面成绩突出;
4)对科技有强烈兴趣,有一定创新潜质;
④ 预录取考生,不能更改或放弃志愿,必须参加中考且中考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⑤ 被正式录取的推荐生,其先前填报的《2011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上的志愿自然失效,未被录取的推荐生则按《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3)面试
填报我校的推荐生超过我校在该区县的招生计划数,我校将组织面试。
面试日期:5月21日。具体面试时间,学校将另行通知。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 招生要求
符合2011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学业优秀、学有特长的学生。对科技有强烈的兴趣、具有一定创新潜质的同学。
2. 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
具备自荐资格的考生,于5月14日9:00 — 16日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填报志愿;
登陆“上海市大同中学”网站,下载“大同中学自荐招生申请表”。
(2)选拔办法
①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方案规定的政策和程序操作。
② 学校审核自荐者的申请材料,择优确定面试名单,并以电话形式通知面试。
③ 学生参加面试,学校根据申请者的自荐材料及面试成绩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区教育局审定。
④ 学校与预录取考生进行网上签约。
⑤ 预录取考生一经签约不能更改或放弃志愿,必须参加中考且中考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⑥ 被正式录取的自荐生其先前填报的《2011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上的志愿自然失效,未被录取的自荐生则按《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3)面试
① 面试日期:5月21日。具体时间学校将另行决定。
② 面试内容:阅读表达、逻辑思维、实践操作、学习品质。
③ 面试对象选定范围:学校根据申请者的自荐材料,择优确定面试名单。凡初三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等第奖,在市“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评比”等科技活动或艺术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同学,优先进入面试。
3. 自荐材料投递
(1)材料投递时间
申请自荐的学生请于5月15日—19日上午10:00前将材料交至我校门卫处。
(2)材料内容
① “2011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复印件和“综合素质评价表”复印件
②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复印件及获奖证明复印件、其他证明本人个性特长的材料
③ “大同中学自荐招生申请表”
注:“大同中学自荐招生申请表”请在我校网页上下载。
(3)学校地址: 南车站路353号。邮编:200011
收件人:大同中学教导处
三、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63162590
接待时间:5月1日-5月20日每周三上午8:30-10:30
每周五下午1:30-3:30
学校网址:dt.hpe.sh.cn
交通:66、929路公交蓬莱公园站;
782、大桥一线公交陆家浜路站;
地铁4号线、地铁8号线西藏南路站。
四、住宿
本校可以为离校较远的外区学生提供校园内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