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1) 有10人(含10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2) 有上级规定的疑似传染病症状
2.处理办法:
(1)立即停止食堂或盒饭厂商的供餐。
(2)立即离教室进学校观察室。
(3)迅速向上级部门汇报,程序如下:
卫生室告知家长 定点医院
班主任
区卫生局 市卫生局
分管领导 市政府
区教育局 市教委
3.汇报内容:
(1)疑似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和疑似传染病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2)学校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3)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4)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5)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4.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录并通知家长。
5.保留造成或导致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6.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卫生部门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学校晨检、消毒等工作。
8.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9.保险机构介入处理。
10.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11.处理全过程:
(1)书面汇报事件经过及处理情况。
(2)整改计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