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中学安全检查制度
发布日期:2011-01-08 12:00:00   作者:   

 

安全检查是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的重要途径,必须认真做好。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安全检查制度。
一、日常的安全检查。
1、单位保卫干部要尽量抽时间多到各部门巡视,检查防范制度的执行,防范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各部门、部位的负责人,治安、安全人员要对本部门、部位经常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或报告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3、每天下班前要进行“三清三关”检查,定人、定要求,并做好记录。
二、重大节点的安全检查。
在重大节日、重要保卫工作及重要举措出台时,单位要组织各部门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等方式开展安全大检查。在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单位治安责任人要组织、带领有关人员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每年要开展一次“安全月”活动,相对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安全宣传,检查存在问题。通过“安全月”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整改安全隐患,健全安全措施,保障安全。
四、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重大、疑难一时不能解决的,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规划。
五、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要认真记录,以备查考。六、要建立安全隐患报告制度,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汇报。
七、要严格照章办事。对违章违纪的责任人要按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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