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的意见》,在市区教育局的领导下,进一步推进我校的校务公开,实现校务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实现学校的决策、管理民主化、科学化,现根据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实行校务公开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增加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动教职工的办学积极性,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实行校务公开,就是将学校的重大决策、发展规划、涉及校务管理、师生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向教职工公开确保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一、校务公开的原则
1、坚持党总支领导原则。校务公开工作在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校党总支领导,校行政主持,工会协调、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2、坚持依法公开原则。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开,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都应让教职工参与和知道;该向社会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3、坚持真实可信原则。校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切忌弄虚作假,取信于民。
4、坚持注重实效原则。校务公开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简便易行,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防止随意性。
5、坚持有利监督原则。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和一定的程序将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教职工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予以公开,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保证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有利于教职工的监督。
6、坚持循序渐进原则。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校务公开的工作制度,规范校务公开的程序,循序渐进、持之以恒,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确保校务公开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
凡是与学校的改革、发展密切相关以及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原则上都要在一定的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公开的重点是办事依据、办事权限、办事程序和办理结果。主要内容有:
1、重大事项公开
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决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及其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实施情况。包括学校改革、发展中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2、人事管理公开
⑴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改革方案、干部、教师岗位聘任办法;
⑵中层干部人选征询公示;
⑶教职员工处分、待岗、解聘、奖惩;
⑷学校结构工资调整、奖金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⑸学校年度、学期考核要求、办法和结果;
⑹评选校内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项、条件、程序和结果;
⑺职务、职称评聘的条件、操作程序及评聘结果,实行任前公示制度;
⑻公派出国进修、访问的选派条件、人选;
⑼引进人才的条件和办法,招聘录用人员情况等;
⑽教职工3%职务晋升和奖惩办法及实施情况;
⑾校内各类人员调动情况等。
3、总务管理公开
①财务管理:学校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全年收入情况,全年支出情况;公务往来招待费的使用情况等;重大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接收社会及公民个人捐赠款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②财产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办公用品、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招标、采供渠道按区教育局规定执行);财产的报废情况(必须经过区教育局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4、涉及学生利益的公开
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等的评选;
②胡氏、唐氏奖学金名单;
③特困学生学杂费减免和困难补助的申请及发放办法、发放情况;
④对学生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时间和代收代办的项目、通知、清单;
⑤学生食堂伙食帐
⑥学校的招生计划、程序、政策以及录取的结果;
⑦学籍管理、升、留级制度;
⑧转学、休学等事项;
5、廉洁自律情况公开
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及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情况公开;
②中层领导述职及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情况公开。
6、其他事项的公开
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校务公开的形式
1、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和制度,是校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由校长报告学校工作和发展计划,有关部门报告教职工关心的有关情况。
2、各种会议形式。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情况通报会、座谈会,向校内中层、中心组、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及街道社区公开校务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
3、各种公文形式。学校以各种文件、公告、通知等形式公开校务。
4、通过《大同》报、、校园网、校闭路电视台、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公开校务工作。
5、其他形式。通过设立校务公开公告栏、校长热线电话、校长信箱,以及工会干部联系电话。
四、校务公开的程序
1、提出:一般内容由各职能部门根据所负责的公开内容,提出各个时期公开的内容和重点,由学校主要领导审核后,进行公开;属重大事项的,送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2、审查:重大事项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按法规、政策及形势的可行性进行审批,决定公开的形式、范围和时间。
3、公开:职能部门根据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的意见,按规定的时间,将公开的内容逐项进行公开。
4、监督:学校设立校务公开意见箱,由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收集整理教职工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并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督促整改。
5、反馈:各职能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听取师生对校务公开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校务公开民主评议小组汇总教职工意见,反馈给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并提出进一步开展校务公开的建议。
五、校务公开的时间
1、改革发展规划、计划、方案等在实施前公开;
2、结果等总结性内容在事后公开;
3、部分临时性、突发性、季节性事项,按照及时公开的原则进行公开;
4、重大事项每半年或一年公开一次;一般事项原则上每月公开一次。
六、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1、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在党总支的领导下,研究、部署和领导校务公开工作。名单另附。
2、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的任务是监督校务公开项目是否按时公开,内容是否落实,教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是否给予满意答复和解决,确保校务公开的严肃性、实效性。名单另附。
3、成立校务公开评议小组
评议小组成员由非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的大同中学教代会代表组成。任务是通过个别访谈、座谈等活动,及时听取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与建议,评议校务公开项目落实情况,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促进校务公开健康开展。名单另附。
4、处理好几个关系
①校务公开工作事关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必须在党总支和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内各部门、各组室都要给予有力的支持和配合。
②校务公开既要维护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又要维护校长负责制,依法治校的权利。
③教代会制度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校务公开是加强学校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④校务公开是对学校已实行的行政、财务和党组织监督在制度上的完善、形式上的拓展,群众监督是各项监督的基础。
⑤大同中学校务公开工作接受全校师生员工和各民主党派、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5、建立校务公开责任制
①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该部门校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校务公开的直接责任。
②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涉及在教代会上公开的,可由工会负责组织;涉及各职能部门的由各职能部门公开;涉及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内容由党总支负责组织公开;其他方面需公开的内容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公开。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有权向学校党总支提出罢免或撤换第一责任人的动议。
1)不按规定内容进行公开,教职工意见较大的;
2)搞假公开,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后果的;
3)不公开办事程序和办理结果,搞暗箱操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4)不按规定程序随意公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引起混乱的。
④对本办法规定的公开内容和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必须按事项的轻重缓急进行公开。如部分事项暂时不能公开,或公开的时机不成熟,有关部门须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