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中学治安信息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7-01-08 12:00:00   作者: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内部治安稳定,做好各项治安保卫工作,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有关规定,制定如下信息工作制度。
一、完善信息网络。
保卫部门要在部门、班组、重点要害部位、以及信息敏感场所建立信息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做好信息工作。
二、收集情报信息。
1、收集内容:单位内部的治安信息非常广泛,凡是涉及安全和稳定的信息都要掌握,主要有:(1)敌情,(2)政情,(3)社情,(4)不安定因素,(5)治安动态(案件),(6)各种事故,(7)工作情况,(8)其他有关内部治安和稳定的情况等。
2、收集方法:保卫部门要经常与有关部门的主管领导、治安责任人、信息员、各种治安力量联系,并尽量接触职工,了解掌握各种信息。做到脚勤、嘴勤、手勤。
三、情报信息储存。
保卫部门要建立信息登记制度,对收集到的各类信息要及时记入“情况记录簿”,以免失散。在接待信息员汇报时,要有接待记录。信息的记录一定要做到“五要素”(即时间、地点、人物、起因、后果)齐全。
四、情报信息的处理。
保卫部门对收集到的信息要进行分析,及时处理。处理办法要视信息的内容、重要程度而定。重要信息要及时向单位党政领导汇报,听取处理意见。处理结果要在“情况记录簿”上记录下来。
五。情报信息的报告。
保卫部门对收集到的重要信息,特别是单位内部发生的不安定因素、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公安部门报告。信息传递要注意时间性,做到及时、准确,一事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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