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标准,再上新台阶—— 市文明办曾崇信处长到大同解读创建市文明单位新标准
发布日期:2005-10-19 12:00:0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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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文明单位的评选已历十二届,大同在此期间以文明单位建设工作来促自身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及考评标准修订出台之际,学校为了更好地将中心工作与文明单位创建联系在一起,促进大同事业新发展,10月17日请来了上海市文明办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处曾崇信处长作文明单位创建新标准的报告,全体中心组成员参加了报告会。 
    曾处长的报告深入浅出,他从三方面阐述了创建管理规定中的新亮点。首先,曾处长阐述了新规定体现了中央市委的总体要求,即与“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相切合,也与市委提出创建文明的、学习型的、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城市的要求一致起来。其次,曾处长剖析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规律,即要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先进性与群众性、加强思想道德与先进文化有机结合;最后,曾处长谈到了新时期搞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三个要点,即注重长效管理、注重社区共建,体现社会进步。 
    报告后,蔡蓉书记谈了对文明单位创建理解的几个主题词,即新一轮市文明单位的创建应该是“和谐的、学习的、群众的、长效的”,平台是活动,核心是队伍建设。学校班子将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学习《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的精神,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三年规划的制定结合起来,为大同新一轮发展筑高平台。 

撰稿:姚军 摄影:赵全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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