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未成年人关怀与法律保护——大同中学组织班主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发布日期:2007-06-06 12:00:0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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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颁发实施。为深入了解新的《未保法》,5月23日,学校邀请了黄浦区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社工站站长俞国花老师向全体班主任作“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解读”辅导报告。 
    俞老师就新《未保法》的修订过程、三大特点、十大亮点等内容系统详细地作了介绍。新《保护法》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凸显了政府执法主体的地位,全面充实了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四大保护的内容,强化了法律责任。俞老师认为,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特点与亮点很多,针对性和适用性大大增强,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立法新的里程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了一片蓝天。 
    与会班主任仔细聆听、认真笔记,力求学习掌握新《未保法》的精神。《未保法》中很多条例都与教师教育工作息息相关,是做好学校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这次学习会议是必要而又及时的,使全体班主任对《未保法》有了全面理解和认识,更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方向。 
    德育室为学习、宣传、实施新《未保法》,专门制定了活动方案。日前已向每位学生家长印放了《未保法》实施条例,并附上建议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共学《未保法》的《告家长书》,许多学生家庭都进行了学习,部分学生家长还写了读后感,谈自己的体会和认识。 

撰稿:陈珏 摄影:赵全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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