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中学校务公开评议小组章程
发布日期:2017-01-06 12:00:00   作者:   

 

1、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推进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校务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实现学校的决策、管理民主化、科学化,促进校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2、评议小组由非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的教代会代表组成,将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员工,调动他们的办学积极性,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校务公开工作,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3、评议小组的任务是通过个别访谈,座谈会等活动,及时听取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认真仔细地评议校务公开项目落实情况。
5、做好校务公开的信息反馈工作。

上海市大同中学 版权所有 地址: 上海市南车站路353号

电话: 63160973 邮箱: zxdat@hpe.cn 邮编: 200011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4111号
沪ICP备 15052465号